活動宣導
民安國小113學年度各項組織章程-教務處
民安國小113學年度各項組織章程-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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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委員會或小組名稱 |
法源依據 |
成員組成規範 |
主席 |
任期起迄 |
改選期程 |
本校依法選推產生之組織委員 |
召集處室 |
修訂時間沿革 |
備註 |
1 |
積分審查小組 |
本校教師職級務分派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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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教務主任召集各處室主任1位組長及各學年代表1位暨科任2名、教師會、家長會各1名組成。積分審查由年段、科別互審:一、二年級資料互審,三、四年級資料互審,五、六年級資料互審,科任一、二資料互審。 |
教務主任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 |
每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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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積分審查成員 ◎學校行政人員代表:教務主任劉靜雅、學務主任鄭志平、總務主任劉美玲、輔導主任蔡宗翰、教學組長葉瀚陽、生教組長黃俊銘、文書組長廖娟一、資料組長林佩蓉 ◎學年教師代表: 一年級王素珍、二年級孫婉華、三年級李昕恩、 四年級王珮玲、五年級倪玉慈、六年級古佳茹、 科任一陳柔樺、科任二劉欣嵋 ◎教師會代表:王雅萍 ◎家長會代表:蔡孟霖會長 ◎召集人:教務主任劉靜雅 |
教務處 |
103.01.15校務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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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|
本會設置委員共28人,委員均為無給職,其組成方式如下:
(六)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1人:由學生家長委員會選(推)舉之。 年級及領域/科目教師代表由未兼行政之教師擔任,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。但教師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者,不在此限。 委員由選(推)舉產生時,得選(推)舉候補委員若干人,於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之。無候補委員遞補時,即應辦理補選(推)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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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 |
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每年六月底前推選之 |
◎學校行政人員代表:教務主任劉靜雅、學務主任鄭志平、總務主任劉美玲、輔導主任蔡宗翰、課研組長黃旻萱、教學組長葉瀚陽
◎年級教師代表: 一年級邱沛羚、二年級陳映妤、三年級陳思翰
◎特殊類型教育班教師代表: 特教代表簡鈺紜、體育班代表王怜奕
◎領域/科目教師代表: 國語文林芳玫、閩南語張雅筑、英語文葉姿利 數學洪家誠、生活課程林沛旻、社會李清山、自然科學劉匽汝、藝術陳柔樺、綜合活動丁秋仰、資訊科技劉欣嵋、健康與體育何椿鈴
◎教師組織代表:王雅萍
◎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:蔡孟霖會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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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|
108.06.26校務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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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學習領域課程小組 |
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|
(一)教師採分領域、分年級或分學習階段,每位教師應參加一個以上之領域小組;另各領域小組得視需要,由家長會或社區人士選(推)舉家長及社區代表。 (二)各領域小組置召集人一人,由成員選(推)舉產生,召集人應定期召集小組會議。但經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開會時,召集人應召開臨時會議。 (三)各領域小組於學期結束前應提出次一學期所屬學習領域之課程計畫,送請學校課發會審查。 (四)各領域小組審議通過之提案,由召集人送課發會核定後辦理。 (五)各領域小組開會時得邀請學者專家等列席。 |
領域召集人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每年六月底前推選之 |
全校教師皆是成員,各領域召集人如下: 國語文林芳玫、閩南語張雅筑、英語文葉姿利 數學洪家誠、生活課程林沛旻、社會李清山、自然科學劉匽汝、藝術陳柔樺、綜合活動丁秋仰、資訊科技劉欣嵋、健康與體育何椿鈴 另檔列全校分組情形(附件一)。 |
教務處 |
108.06.26校務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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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教科書評選委員會 |
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、北府教秘字第1001107614號令「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評選採購教科書注意事項」 |
(一)總召集人:教務主任。 |
教務主任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每年六月底前推選之 |
總召集人:教務主任劉靜雅 承辦人:課研組長黃旻萱 學年召集人如下:一年級黃莙茜、二年級謝珺羽、三年級丁秋仰、四年級梁仲銘、五年級陳婷怡、六年級李品融、科任一陳柏成、科任二廖冠萍,全校皆為評選委員。 |
教務處 |
105.01.13校務會議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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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編班委員會 |
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|
由校長、各處室主任、承辦業務處組長、特教業務承辦人、教師代表6人及家長會代表1人等組成,校長為召集人,委員任期一年 |
校長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8月1日前 |
◎召集人:王校長健旺
◎特教業務承辦:特教組長劉孟雅
◎教師代表三至六人:一年級黃莙茜、二年級謝珺羽、三年級丁秋仰、四年級梁仲銘、五年級陳婷怡、六年級李品融
◎家長會代表一人:黃欣怡副會長 |
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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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 |
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108.12.02新北府教國字第 1082207507號令修正發布 |
本會置委員共15人
任、教學組長、註冊組長。 (二)教師代表6人:各學年代表。 (三)教師會代表1人。 (四)家長會代表1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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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8月1日前 |
◎召集人:王校長健旺
◎行政代表:教務主任劉靜雅、學務主任鄭志平、總務主任劉美玲、輔導主任蔡宗翰、教學組長葉瀚陽、註冊組長王香雲
◎教師代表:一年級黃莙茜、二年級謝珺羽、三年級丁秋仰、四年級梁仲銘、五年級陳婷怡、六年級 李品融
◎教師會代表: 黃莙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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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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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特殊展能市長獎推動小組 |
依據: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及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成績評量 準則」辦理。 |
(一)行政代表:四處室主任、訓育組長 (二)教師代表:畢業班導師 (三)家長代表:家長會長、畢業班家長(候選人的家長除外) |
教務主任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8月1日前 |
◎行政代表:教務主任劉靜雅、學務主任鄭志平、總務主任劉美玲、輔導主任蔡宗翰、訓育組長陳宜歆
◎教師代表:畢業班老師-王怜奕、趙御邦、童灔瓊、 陳怡君、方奎力、楊思柔、邵錦華、李品融、張瓔方、古佳茹、呂金玲、鄭慧慈、何椿鈴、洪舶晏
◎家長代表:蔡孟霖會長、 陳仲偉副會長、吳淞江副會長、李亦群常務委員 |
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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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閱讀教育推動小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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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悅讀101─教育部國民中學閱讀提升計畫」、新北市國民小學深耕閱讀提升四年計畫、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|
校長、四處室主任、課研組長、各學年國語文領域教師及閱讀專任教師,組成閱讀推動小組,負責規劃擬定圖書館利用教育及閱讀教育之課程架構。 |
校長 |
每年8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 |
每年六月底前推選之 |
◎召集人:王校長健旺
◎行政代表:教務主任劉靜雅、學務主任鄭志平、總務主任劉美玲、輔導主任蔡宗翰、課研組長黃旻萱
◎各學年國語文領域教師: 一年級:邱靖薰、趙惠蓉、林秋如、張哲銘 二年級:林芳玫、林欣穎、謝珺羽、蕭曉燕 三年級:李昕恩、鄭文寧、鄭幼鵑、施維妮 四年級:陳瑞發、吳丞祐、江璧如、余青芬 五年級:陳婷怡、倪玉慈、魏延豪、徐千惠 六年級:古佳茹、楊思柔、鄭慧慈、方奎力
◎閱讀專任教師:王怡凡 |
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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