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民安之星榮譽制度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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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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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民安之星榮譽制度辦法

壹、 依據:本校學生獎輔實施要點。
貳、 目的:
一、 培養良好生活習慣與德行。
二、 重視群體規範與榮譽。
三、 養成知善、樂善與行善的品德素養。
參、 實施對象:本校學生。
肆、 實施方式:
以榮譽藏書票(以下稱藏書票)獎勵學生的優良表現。
一、 獎勵原則:
(一) 力求公平公正、勿濫勿苛,並重時效及具體事實。
(二) 獎勵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多方面的優良表現。
(三) 考量到學生的個別差異。
二、 學生有下列優良表現時給予藏書票獎勵:
(一) 學生獲得校內外各項比賽獎項,各承辦人視獲獎難度頒贈藏書票1至3張。
(二) 學生積極參與各處室舉辦之活動,承辦人得頒贈藏書票予以獎勵。
(三) 學生落實每月品德核心價值,有具體表現堪為班級模範者,導師得頒贈藏書票予以獎勵。
(四) 學生優良作品獲刊登於民安錄或國語日報時,教師可頒贈藏書票予以獎勵。
(五) 其他具有好品德堪為本校學生模範之卓越表現。
三、 藏書票蒐集方式
(一) 第1次集滿72張藏書票,發給銅質獎章1枚,民安之星獎狀1紙。
(二) 第2次集滿72張藏書票,發給銀質獎章1枚,民安之星獎狀1紙。
(三) 第3次集滿72張藏書票,發給金質獎章1枚,民安之星獎狀1紙。
(四) 畢業前夕,獲得3次以上民安之星獎狀的學生,頒發民安之星獎座1座。
伍、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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