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貴校將交通安全教育每 學期2小時納入學校課程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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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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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貴校將交通安全教育每 學期2小時納入學校課程計畫

主旨:為有效提升學生交通安全意識,請貴校將交通安全教育每學期2小時納入學校課程計畫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21718號函、本局111年2月25日新北教工環字第1110333562號函暨111年5月26日新北教國字第111094703
號函(諒達)續辦。

二、為有效提升學生交通安全意識,降低意外事故傷害,並減輕教師課程設計負擔,交通部、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已發展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示例,並置於「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」/領域議題/相關議題/檔案分享/安全教育專區/交通安全教育教案手冊(第一版),(https://cirn.moe.edu.tw/Issue/FilePage.aspx?sid=25&id=120&mid=12700)。

三、貴校應參考上揭課程示例,將每學期2小時之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戶外教育、生活課程、社會及綜合活動等領域,以領域、年段、全校性(學校本位課程)方式規劃多元適性之教學活動,並於每學期將課程計畫提經貴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。

四、國中小部分另請上傳新北市國中小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(http://rrcp.ntpc.edu.tw),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課程總體架構表:教育議題實施規劃須納入交通安全教育議題,呈現111學年度全校該年段規劃領域、實施週次及實施時數。
(二)教學時數:每學年實施4小時,原則每學期2小時,但經由貴校課發會通過後,得彈性調整實施學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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