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宣導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提案單彙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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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 114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務會議提案彙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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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會時間 |
09/10(三) 下午 1 點 30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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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會地點 |
忠孝樓4樓視聽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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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次 |
提案內容 |
提案單位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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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案 |
提案內容: 114學年度代收代辦費(學費、註冊費)與學用品代辦費合併一張繳費單收費暨各項代收代辦(114年學年度學用品代辦、國小戶外教育、課後班、課後社團、畢業紀念冊、大手牽小手、英速魔法學院、寒暑假育樂營及幼兒園課後留園延長照顧、戶外教育、畢業紀念冊等)製單收費案提請通過。
案由說明: 一、依據114.05.01新北府教中字第1140829358號函收取基準表中 備註:其他有關學生個人需要及使用之事項,及學校為學生相 關權益及福祉接受委託代收代辦之費用,須經由學校校務會議 且在家長代表出席下決議通過始得收費。前項會議紀錄、費用 收據及相關資料均依規定年限保存備查,其收支情形,並應公 告之。 二、原本學用品代辦由合作社代辦,因本校合作社暫停營運,故合 併於原本代收代辦費中收取,又考量開立兩張繳費單增加家長 手續費上的負擔,故合併一張繳費單中收費。 三、本校114年學年度學用品代辦、國小戶外教育、課後班、課後社 團、畢業紀念冊、大手牽小手、英速魔法學院、寒暑假育樂營 及幼兒園課後留園延長照顧、戶外教育、畢業紀念冊等)製單收 費,須經由學校校務會議且在家長代表出席下決議通過始得收 費。 綜上,將本校114學年度之各項代收代辦費用製單作業,提請通過後辦理。 |
總務處 |
★為實施節能減碳,會議當日將不另行發放提案紙本,相關案由說明已公告於民安首頁最新訊息。請自行上網參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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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二 案 |
提案內容: 通過114學年度體育班學生代表學校參賽標準要達學業成績為70分以上
案由說明: 依據教育部-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|
學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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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三 案 |
提案內容: 提請通過:本校114學年度健康促進計畫以視力保健作為主議題、口腔保健為次議題、愛滋病防治為自選議題。
案由說明: 依據: 一、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 三、114年7月23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14727381號辦理。 辦理。 |
學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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