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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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安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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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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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提案

           新北市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

   113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次校務會議提案彙整

開會時間

09/11(三) 下午 1 30

開會地點

忠孝樓4樓視聽教室

案次

提案內容

提案

單位

備註

 

提案內容:

    「民安國民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」修訂案,提請討論。

案由說明:

1.因應教育部於112621日修正發布之國民教育法,

 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「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

  實施要點」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依據新北教國字第1131315300號函「新北市國民中小

  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」修訂本校實施要點。

為實施節能減碳,會議當日將不另行發放提案紙本,相關案由說明已公告於民安首頁最新訊息。請自行上網參閱。

提案內容:

     113學年度代收代辦費(學費、註冊費)與學用品代辦費合併一張繳費單收費暨各項代收代辦(國小戶外教育、課後班、課後社團、畢業紀念冊、大手牽小手、附幼課後留園、校外教學、畢業紀念冊等)製單收費案提請通過。

案由說明:

1.依據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13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

  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表中備註:其他有關學生個人需

  要及使用之事項,及學校為學生相關權益及福祉接受

  委託代收代辦之費用,須經由學校校務會議且在家長

  代表出席下決議通過始得收費。前項會議紀錄、費用

  收據及相關資料均依規定年限保存備查,其收支情

  形,並應公告之。

2.原本學用品代辦由合作社代辦,因本校合作社暫停營

  運,故合併於原本代收代辦費中收取,又考量開立兩

  張繳費單增加家長手續費上的負擔,故合併一張繳費

  單中收費。

3.綜上,將本校113學年度之各項代收代辦費用製單作

    業,提請通過後辦理。

三案

提案內容:

    提請通過本校體育班訂定課業成績達70分為出賽基準。

案由說明:

1.依據教育部{高級中等以下學校-體育班設立辦法}訂定 

 

2.依學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第二條第二項體育

  班學生對外出賽限制之規定

四案

提案內容:

提請通過:本校健康促進計畫以視力保健為主議題、口腔保健為次主議題、愛滋病防治為自選議題。

案由說明:

1.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。

2.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。

3.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08月01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315012081號函「新北市113學年度學校健康促進計畫」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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