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宣導
轉知:「新北市110學年度『新北學共十年』專書徵稿計畫」
一、依據新北市110學年度學習共同體學校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報導本市推動學習共同體教育政策十年,並創建新北市學習共同體推行之可行模式,以落實學生學習為中心之課堂教學研究,建立學習共同體推動之教學典範。
三、旨揭徵稿計畫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報名資格:凡曾在本市101至110學年度服務過的公私立高國中小教師、主任、校長均可參加。
(二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11月1日(星期一)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(三)收件地點:所有資料一式3份,寄至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(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教務陳月雲主任),電子檔傳送陳月雲主任信箱yeun-yun@mail.ssps.ntpc.edu.tw)。
(四)參加徵選之作品不得一稿多投,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(報名時須繳交聲明書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),參加徵選之作品內容與引用之素材,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。
(五)錄取公告日期:110年11月30日前,公布於本局網站並發函通知。
詳細內容可參閱檢附「新北學共十年」專書徵稿計畫1份。
二、為報導本市推動學習共同體教育政策十年,並創建新北市學習共同體推行之可行模式,以落實學生學習為中心之課堂教學研究,建立學習共同體推動之教學典範。
三、旨揭徵稿計畫相關說明如下:
(一)報名資格:凡曾在本市101至110學年度服務過的公私立高國中小教師、主任、校長均可參加。
(二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11月1日(星期一)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(三)收件地點:所有資料一式3份,寄至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(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教務陳月雲主任),電子檔傳送陳月雲主任信箱yeun-yun@mail.ssps.ntpc.edu.tw)。
(四)參加徵選之作品不得一稿多投,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(報名時須繳交聲明書和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),參加徵選之作品內容與引用之素材,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。
(五)錄取公告日期:110年11月30日前,公布於本局網站並發函通知。
詳細內容可參閱檢附「新北學共十年」專書徵稿計畫1份。
瀏覽數:
